项目名称 |
广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申 请 条 件 |
1、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2、商贸流通业等其他行业有关申报条件调整为“企业上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不低于1%;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
支持领域 |
重点支持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务与科技服务、汽车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产品、重大装备等有规模、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产业和新一代 信息技术、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时尚创意、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有潜力、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