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申报全服务,政府补贴零距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资讯>新闻详情
 
【佛山市】近期可申报项目汇总!最高可奖励5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8-25]
 
佛山市
项目名称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06/08-29
支持方式
对获得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认定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依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的20%比例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
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纳入火炬统计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关于申报2021年佛山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06/08-25
支持方式
(一)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开办费补助。
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境外依法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给予开办费补助。原则上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开办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每个境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按最高不超过实际开办费用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每个境外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20万元)。一个境外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开办费支持。
(二)广东企业“走出去”信用保险统保平台配套补助。
对在广东省企业“走出去”统保平台下投保相应保险或出具担保的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在省给予保费8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配套给予单个项目保费金额20%的补助。
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洲“三网一化”项目、国际产能合作或广东省政府认定的重点项目,在省给予保费9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配套给予单个项目保费金额10%的补助。
申报主体
在我区依法办理工商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国内投资主体(需为境外企业的控股企业,且不含以金融、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租金补贴专题)
申报时间
08-05/08-27
支持方式
一、租金补贴专题-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方向
(一)对企业在南海区内租赁生产经营用房,投产当月起前三年分别按照20、15、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若企业实际租金低于该标准的,按企业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如租赁合同在申报截止日前到期或经营场地已停止使用而导致无法进行核定的,则原经过评审专家组核定的租赁合同,按上一次专家组核定的面积对已发生的租金予以补贴;未经专家组核定的租赁合同,不予补贴。
(二)只补贴申请单位自用部分的面积。
(三)采取先付后贴的原则,只补贴已支付的部分。
(四)租金补贴的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租金补贴专题-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方向
(一)对企业在南海区租赁生产经营用房,投产当月起前三年分别按照20、15、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若企业实际租金低于该标准的,按企业实际租金给予补贴。如租赁合同在申报截止日前到期或经营场地已停止使用而导致无法进行核定的,则原经过评审专家组核定的租赁合同,按上一次专家组核定的面积对已发生的租金予以补贴;未经专家组核定的租赁合同,不予补贴。
(二)只补贴申请单位自用部分的面积。
(三)采取先付后贴的原则,只补贴已经支付的部分。
(四)租金补贴的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申报主体

一、租金补贴专题-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方向:2019年1月1日(含本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的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且依法、诚信经营。


二、租金补贴专题-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方向:依法、诚信经营的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于2019年1月1日后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或者根据原南府〔2018〕50号文已享受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租金补贴专题扶持且尚未奖励完毕的企业。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专题)
申报时间
08-05/08-27
支持方式
(一)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税)的1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投产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予补助。

(二)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投产时账面反映的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额,企业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

(四)补助的固定资产必须在南海区内。
申报主体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在南海区内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工业机器人研发、生产制造为主营业务(投产当月起一年,工业机器人本体研发、生产等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50%),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专题)
申报时间
08-05/08-27
支持方式
择优扶持原则。择优扶持,全区扶持项目不多于2个。

按项目仪器设备(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投入情况(不含税)给予10%进行核算,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扶持。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需已全额支付并已开具全额发票。上述仪器设备需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
申报主体
南海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专题)
申报时间
08-05/08-27
支持方式

一、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专题-上级资金配套奖补方向:按照项目实际已获得的省(市)扶持资金1:0.3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单个项目配套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机器人应用及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示范专题-区级示范项目方向:择优扶持,全区扶持项目不多于10个。对区级示范项目,按智能化生产线建设(改造)项目总设备购置费(不含税)给予10%的资金奖补。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
南海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单体机器人应用专题)
申报时间
08-05/08-27
支持方式
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10%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4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0万元;非品牌企业购买机器人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按机器人购置费(不含税)给予7.5%的资金奖补。单个机器人奖补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
项目单位在南海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佛山市禅城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09/12-31
支持方式
(一)工业设计小微企业上规模奖励。
对首次实现规模以上的工业设计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持续在“规上”企业库,每年均给予奖励15万元。

(二)工业设计企业壮大发展奖励。
按年营业收入增幅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可享受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三)重点工业设计企业奖励。
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四)工业设计荣誉奖奖励。
对登记注册地址属佛山市禅城区的法人单位以设计主体身份获得以下奖项给予奖励:
1.对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法人单位奖励50万元;
2.对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G-MARK奖(金奖)金奖、IDEA奖(金奖)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的法人单位奖励10万元;
3.对获得iF国际设计银奖、红点之星、IDEA奖(银奖).G-MARK奖(银奖)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银奖的法人单位奖励5万元;
4.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国际设计奖、红星奖、IDEA奖、G-MARK奖其他层次奖项的法人单位奖励1万元。

(五)工业设计活动补助。
支持经区有关部门认可的在禅城区内举办的工业设计培训交流、展览和全国性的工业设计大赛等活动。对各项活动按不超过审核认定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补助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工商登记注册地址属佛山市禅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佛山标准产品申报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11/09-09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主体
佛山市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顺德区已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投保责任险扶持资金的通知
申报时间
08-06/10-20
支持方式
顺德区内已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购买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的,按实际保费支出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获得补贴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可最多申请补贴三年。
申报主体
本指南适用于区内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发行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名称
关于延长2021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纵向协同专项)三水区申报时间的通知
申报时间
07-12/08-27
支持方式
(一)经评审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将获得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科学家团队给予1000—2000万元,领军人才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给予200—500万元。资助金额参考团队申请金额确定,不高于获评档次的最高额度。

(二)区财政对入选的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按照市级财政资助金额的1:1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申报主体
(一)承载单位要求:在三水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日至本申报截止之日不超过3年(即登记注册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日期为准)。
(二)申报团队要求:科学家团队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最高不超过75岁,且团队核心成员平均年龄放宽至不超过55岁;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6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青年拔尖人才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岁,且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0岁。
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2021年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平台类)
申报时间
08-12/09-15
支持方式
1.采用无偿资助方式。

2.重点科技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分别是立项及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50%。

3.科技创新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资助资金于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申报主体
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顺德区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关于优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顺府办函〔2020〕436号)附件名单内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或其运营主体。
项目名称
关于发布2021年顺德区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企业类)
申报时间
08-12/09-28
支持方式
一、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项目申报事项
1.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每个专题最多支持一个项目。
2.重大科技项目:资助额度分为不超过1000万元/项和不超过500万元/项,具体资助额度由企业申报时填写;对于特别重大科技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资助额度最高5000万元/项。资助资金分三期拨付,分别是立项和签订任务书后拨付2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后拨付4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40%。
3.重点科技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分别是立项及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50%。

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事项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资助资金于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拨付。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须为在顺德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广州高新企业认定申报、广州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申报、广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广州科技小巨人申报
咨询热线:020-28137746 | 13312803899
 

  • 公司总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蟠龙新街3号2306室
  • 科技项目:13268222337 登记代理 020-89223340 科技项目顾问:13268222337
版权所有@广州市元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71047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