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6月28日至7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7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明细分配表
厅规划财务处
2017年6月28日